两侧画壁上展现着作为“兴废之诫”的人物故事图,一排大小参差的编钟架紧邻墙面,再往旁边,是分列左右的两盏雁鱼灯,两灯正当中的,是升腾着袅袅香气的博山炉。
就在这古香古色的画面正中,却出现了几样格格不入的东西,一眼看去,便认得出是现代工业的产品,有一把九二式手枪,还有一个模样古怪的铁皮盒子。
“这两样东西我也看过,未能明白其中玄机,既然你说此物颇有效用,便拿细细琢磨去吧。”刘秀在正中首位上,坐北朝南,对身侧的王野说道。
“谢过执金吾。”王野躬身施礼。
“好啊,朝廷的任命还没下来,你就敢称我执金吾了,王令君,你如此僭越,真是应当明正典刑啊。”刘秀笑着,指着王野道。
“执金吾丰功伟绩,天下谁人不知?既然早有‘仕宦当作执金吾’这般豪言,此次定会一举擢升。”王野自以为立下大功,又和刘秀熟络,自然就开起了玩笑。
在刘秀少年时代,就意气风发地说过“仕宦当作执金吾,娶妻当得阴丽华”一句,如今王野拿这句揶揄刘秀,更显相熟之意。
刘秀反倒是惊了一下,随后抚掌道:“你听何人说起我过往之事?这句话竟也被你所知。”
“威名远播,天下自然无人不知。”王野继续打趣。
刘秀和王野相视而笑,半晌后,他忽地收起了风趣的神色,道:“莫再吹捧了,你若真要谢我,也应是等我送了你这样东西后再谢。”
王野大感好奇,睁大眼睛等待着刘秀的后文。
刘秀咳了两声,屏风后转出一个亲兵来,手里捧着一把八面汉剑,正是天汉宝剑。
“维天有汉,监亦有光。”刘秀缓缓道,“这把剑从此以后,就是你的了。”
王野不由地呆愣住了,倒不是太喜欢这把剑作为礼物,他又不惯于生死搏杀,自然对刀剑无甚兴趣,只是对送剑的意味大为吃惊:这把剑本有归属,现在送于自己,莫非是原主人不能用剑了吗?
或者是吴汉已经殒命了?
“这个……这个,莫非吴将军马革裹尸?”王野的话音开始颤抖起来。
“何来此说?”这回是刘秀有些诧异了,昂首一看门外道,“你看,我拦不住他,今日非要奉剑予你不可。”
王野向门外一看,有个人穿过回廊,正在向厅内走来,此人正是吴汉。
“你没死?”王野鬼使神差地竟问出这么一句话。
吴汉走进,默视王野一会,哼了一声道:“莫非是失心疯?为何今日甫一见面就咒我?”
“非也非也,我这乌鸦嘴。”王野急忙圆场道,“那日追击贼酋,我见你中了一枪……呃,中了贼酋的暗器,人马俱倒,怎么今日甚是康健?”
“那人暗器确实厉害,我尚未看清,战马已然中了暗箭,扑倒在地,幸而我未曾被他伤及。”吴汉说着,从亲兵手上接过天汉宝剑,拔剑出鞘挥舞了几下,“不过是摔下伤及左臂罢了,若是如今让我再与那贼酋单打独斗,我让其一手照样能拿下。”
“子颜,莫要逞勇斗狠。我本让你今日养伤,你既非来不可,那么眼下就不要忘了正事。”刘秀劝诫道。
“诺。”吴汉对刘秀拱手抱拳,然后把剑一收,向王野递来,“拿着吧,我说过,我没做到的事,你能办成,我心服口服。此番擒贼,我被暗器所伤,而你击败贼酋,所以宝剑就该赠英雄。”
王野看着这个在自己心里“死”过两回的人,感觉对吴汉的性格又多了一分了解:他就是一位燕赵豪客,属于杜月笙所说三种人中的第二种:有本事、有脾气,若是他心有不服时,则无论巨人、铁骑,都一概不惧,若是真心实意服了某人,则会不遗余力夸赞,或是赠予。
这样的人生活起来简单直接,只凭一腔真性情办事,反观现代社会,却少有这般古风尚存的人了,这也就是为什么王野一直觉得吴汉此人难以接近。
刘秀见王野迟迟不接,也开口奉劝:“鸟则择木,剑亦择主,‘天汉’此意,便是佑我汉昌,令君有功于汉室,受之无愧。”
王野明白,此时不接,便是让吴汉、刘秀下不来台,于是毫不客气地双手接过,抚摸着剑身,感受那幽幽寒气和森然杀意,随即大笑道:“真是天下无双的利器,多谢相赠。不过,我一个粗笨之人,哪能用剑?真是可惜它这千里驹了,跟错了我这个伯乐,看来以后注定要长眠匣中。”
“你这岂非暴殄天物?”吴汉当即剑眉倒竖,略显不快,“也罢也罢,我再教你一套剑法便是,你需用心练习。”
“王令君,你可要羡煞旁人了,子颜的剑法,你可知有多少人求之而不得?”刘秀附和道。
王野最怕的就是苦练,他一个细皮嫩肉的现代人,从没吃过苦,即使在这些天来经过了军营的打熬,依然没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,练剑的辛苦自不待言,可话已出口,又不敢拒绝,只能硬着头皮道谢。
“你还未有家室吧?”宝剑的事情说完,刘秀忽然问了王野这么一句。
王野只当是一般问询,之前早就为自己的来历想好了说辞,便道:“之前随家师立德子云游,此乃头一回出山,至今尚未成家。”
“如此甚好。”刘秀脸上浮起了一丝笑意,“上谷太守之女刚过及笄之年,大家闺秀、德艺双馨,若与你成婚,也正是郎才女貌。”
“啊……”王野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