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教养, 谈吐优雅, 让饶雪很着迷, 只是这样的一个男人, 是有老婆的,儿女双全,即使她生了儿子,也没什么用,这个男人看起来温和多情,其实是再冷漠无情的人,对周崇明这个私生子,都没有正眼看过。
周崇明小时候不太懂,到这个年纪,却慢慢想明白了,其实他在那男人眼里,怕是连那宅子里的宠物狗都比不上。
那男人对于饶雪,恐怕还有一种收藏的心思藏在里头,稀罕却也不会有多珍惜,不过饶雪的相貌的确漂亮,纵使周崇明在上海生活了那么久,都很少见到比饶雪还漂亮的女人。
这样的饶雪,周崇明幼时,是再喜欢不过的,那个时候饶雪对着孩子,性子还是温和的,他们两个人独居在一栋小别墅里,有专门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佣人,她只需要给自己买买买,给他买买买,然后再照顾他的学习之类就行了。
只是这样依赖的感情,在周崇明渐渐长大,明白他们的处境的时候,就产生了变化。
他们的处境,是外人最津津乐道的“小三”和“私生子”,在哪里都不能堂堂正正的做人,同时还伴随着各种污言秽语,周崇明听过不少,多的是对饶雪的污蔑侮辱,饶雪太漂亮了,在那个圈子,招的人也多,她受着气,受着委屈,周崇明又怎么不是?他上了学,和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们在一起,受到的欺辱比饶雪来得更加直接,更加肆无忌惮。
周崇明十岁出头的年纪,就在思考,他一直在想,为什么一定要这种环境里生活?他无数次思考,有了爱这个答案,他以为饶雪是爱着那个名义上是他父亲的男人,才会甘愿忍受这一切,即使没名没分,只是这种想法,在他看见饶雪和另一个男人拥吻的时候发生了改变。
再复杂的情感,在这样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心里,也没办法用自己的思维去思考。
在他十四岁的时候,饶雪因为和别人偷情被发现,被赶了出来,连同他一起。
他们重新来到这个只存在他遥远记忆里的小镇,这里没有上海那么繁荣发达,有着诸多麻烦不便,但周崇明却打心底感到高兴,这是新生,十四岁的周崇明在心底下了这么一个定义。
只是在上海过惯了奢侈富裕的生活的饶雪,重新回到这里,却怎么都没办法忍受,这是戴珠宝戴钻戒的手,不是洗衣做饭的手,这是踩在光洁地板上的脚,而不是陷在泥泞里□□发出恶心声音的脚,这是需要涂着昂贵护理品的脸,而不是需要躲避干燥的风用井水去滋润的脸…………总之,一切都不合她的意,她根本就没不属于这里!
漂亮的女人,尤其是她这样漂亮的女人,大多都自视甚高,当时那么狼狈,受尽嘲笑的被扫地出门,稍微有些自尊心的人都不会再回去,但饶雪不仅回去了,还真的又留在了那儿,颇有那么一点不要脸的架势,那时候周崇明就对她十分失望了。
他不想再回去,到现在,这种想法仍然没有变过,他没有看不起她的意思,只是大多时候,都是恨铁不成钢,都是痛恨,他们流着一样的血,是母子,周崇明不可能对她置之不理,但他怎么去左右她的决定?到这种时候,看到她肚皮大起来,他就明白,饶雪已经无药可救了。
被孩子牵绊住,她会在那个泥沼里越陷越深,更加不可能离开。
周崇明这时候已经明白,想让她放下一切,跟他好好生活,已经是妄想了。
只是为什么又要回来?在这个快到除夕夜的时间里,挺着肚皮回来?周崇明已经不想知道答案了,他对她的耐心已经告罄。
接下来的两天,甚至除夕夜,周崇明都在外游荡,他不想看见饶雪的脸,饶雪的肚皮,还有她的声音。
在这些日子里,充斥在他脑子里的,是跟野草一样疯狂生长的恶念,他又和那些混混混在了一起。
在带头打人的时候,周崇明想起了叶知恬的脸,她要是看到了他这个样子,恐怕会失望吧?但是,他心里憋着的气,好像只有通过这种方式,才能宣泄出来。
要是她没有回来就好了,周崇明想,至少能过一个好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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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知恬对周崇明的近况一无所知,年后的日子不轻松,她跟着爸爸四处拜年,天天吃得肚皮滚圆,压岁钱拿了好几份,再滋润不过。
到开学,叶知恬难免胖了好几斤,不过也还是好看的,骨架小,棉袄厚实看着也不会很胖,只是过了年,天气就稍微暖和了一些,叶知恬去掉了里头穿着的毛衣,也不会有那么臃肿的感觉了。
新的学期,叶知恬一到学校,就听见了一个大新闻,那个传说中非常漂亮非常漂亮的跟着有钱人跑了的饶雪回来了。
这样的乡镇,有丁大的事情都会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开来,陈艳是知道她对周崇明的事情格外感兴趣的,第一时间和她说了,“那个饶雪年前回来过年了,你干嘛这么看我?饶雪你忘了吗?那个你一直追着问的周崇明他妈啊,当然,重点不是这个,重点是,她肚子大了回来的!她都几岁了,快四十的人了,居然还能生孩子,也真是厉害。”b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