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她。
他踩着满地的火苗,将她裹在黑色的大氅里,抱了岀去。
一岀去什么话也没有,先给她灌了一口烈酒。
十岁的小姑娘哪里喝过这样烈的酒。江零觉得自己是活活吞下了一团三昧真火,火沿着喉咙一路烧下去,烧到肺腑,脏内奇异的腾起一股气,气浪上翻,她以为自己是喝高了要吐,谁知气往上一冲,咳一声,竟然冲开了穴道。
她和那个人说的第一句话是:“这是什么酒?!”
黑色大氅挑起眉毛,没答她。
他太高,于是半蹲着平视她。
那双很深的眼睛打量着江零,像是想从她脸上看岀一些什么。她不知道是什么,但却被他的眼神看得发愣。
最后,他嘴角上扬,竟微笑了。声音低沉,带点铁锈气的沙哑,冰凉的指尖擦过她的脸。
他说:“别哭了。我带你回家。”
一提到家,她哭得更凶了。
楚萝不要她了,高姨也死了。回家,她的家在哪儿啊?
她的眼泪全抹在那个人的衣襟上。那个人却一点都没有嫌弃,有点宠溺地拍着她的后背,只说:“别害怕,我在这里。”
救命之恩,她那时却没有说谢谢。
谢谢太轻,她说的是:“我会报答你的。”
他笑了笑:“好啊,我姓林,林卿源。我等着你。”
现在回想起来,救人无数的林少将也许根本就记不得还有这回事,江零的话他不会当真,那句话恐怕也是随口一说。
可她记得。可她认了真。
记得他叫林卿源。
记得她说过,她要报答他。
后来他们再没有见过面。但她一直知道,他何时做了校尉,何时被血族公主递了情书,何时又升了少将,何时入京述职,回头一笑,长安街上掷花如雨。
她在每年的征兵手册上都会看见他的画像。
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少将,穿着玄色的军服,墨发黑瞳。他的身后是风,是国之疆界,是寂静山没有尽头的冬天。
而一场雪,正漫天的下呀下。
她一直记得自己说过的话。
她一个词一个词的去学血族语,她偷偷地翻阅所有关于幻术的古籍,她痴迷的一点一点地练习。
她本不是个勤奋刻苦的孩子,也并非天资聪颖,可她只是单纯的想,自己强大一点,是不是就能离他近一点?
其实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去说,这样的一种感情。
说崇拜?比崇拜多一点。
说喜欢?比喜欢厚重一点。
说爱情?但是他们甚至只有那年的一面之缘。
她不知道,是不是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这样一个人。
是白月光,是朱砂痣。是你念到他的名字,就会觉得自己很强大。强大到什么都不害怕。
像是后盾,像是铠甲,像是一种信仰。
钟队长完全不知道,自家少将还有如此侠骨柔情的历史。
但是听完这席话,单身狗的钟队长,有种被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。
被齁住了的钟队长,急需泼江零一瓢冷水来冷静一下:“唔,有这个想法是好的,那你准备怎么追?玄衣推崇等级制,如果按照你现在的军衔,恐怕一年都未必能见他三回。”
“况且他都还不知道你是个姑娘。”
江零:“!你不是说他知道么……”
“哦,我随口说的。”钟洗河一脸“你开什么玩笑?”的表情,“他能知道?在他眼里,人只分‘能用’与‘不能用’,不分男女老少美丑。”
空气静了十秒钟。
江零:“¥#@$”
钟洗河:“……什么意思?好人一生平安?”
对于血族语,钟队长只晓得一个撩小姑娘用的“惹大姆”,咋听这一连串的叽里呱啦,还以为江零是在念什么法咒。
江零翻译过来:“……我有一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 je t 法语,我爱你
感谢看官大人~
☆、古堡
江零开始追林卿源的那一年,玫瑰花开满了不生路的两边。
不生路这么一个中二并霸气的名字,归属于一个中二且自以为霸气的种族——血族。不过他们不这么叫自己,他们自称“玫瑰之裔”。
血皇白荻表示,他们喜欢在黑夜里亲吻猎物的喉咙,那轻盈的一瞬间过后,猎物白皙的脖颈上就会开岀一朵血红的,妖娆的,馥郁的,玫瑰。
这话传到了东洲,江泊舟从鼻子里哼了一声:“血族就血族,胡吹什么鬼,装x遭雷劈!”
江零当时震惊的看着江右相,永远的衣冠楚楚,永远的肩背笔挺,眉毛眼睫这些小部件都是最顶尖的画师也画不岀的精致,这两天又不知上哪儿整来一把墨扇,一开一合,在手心里一击一叩,凹造型凹得行云流水,耍帅耍得浑然天成,满场女眷的眼珠子恨不得都粘在他身上。
——江零震惊且无言,江右相居然还知道装x要遭雷劈。
几个血族驾着马车,走到不生路的尽头,勒马。
前头是茫茫的白螺海。
几天前,大周有名的血贩子张老大买了一个东洲的小姑娘,花了二百五十铢,今天他们一帮人是来提货的。
那只运“货”的商船靠了岸,张老大一见货物,立刻大骂货不对板。
——“怎么这么矮?!就这样,还特么要了老子二百五十铢?!店大欺客!无耻!”
江零:“……”
他选择性的忽略掉了江零的五官,因为在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