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年前,我仍是个小不更事的生于大户的小伏子。
咱们方家发源自北平的三家子,在这里是无人不晓的富户豪门,拥有田产山畴无数,且世代书香,听说前清太公那辈好像还出过举人进士什幺的,加上我哥哥七年前当家后努力从商成绩卓越,家势自然比从前更为鼎盛。
虽为大户人家,方家却是人丁单薄,娘在我出世不久就过身了,家里就只有老父、哥哥和我三人,除了一个住在南城二房生的叔叔之外,就没有其他人了。
身为祖业当家的老父虽不是什幺才晋,但心性忠厚善待佃户,倒也是个守业的人材。哥哥大我十年,胸怀大志,帮忙老父管理祖业之余更积极从商,在这国家内忧外患多事之秋,哥哥经营布匹、白米与药材等和国家息息相关的生意,竟然大展鸿图,干得有声有色。
一家三口之中,唯独只有我一个不事生产,对一般人来说难能可贵的到繁华的香港接受大学教育,我以不在乎的态度勉勉强强完成,然而这对仍憧憬家里出个举人学士什幺的老父来说,已是光宗耀祖大喜过望,对我也没什幺其他要求,当然,除了不断促迫我和哥哥早日成家继后香灯之外。
和其他接受西方教育的近代新青年一样,我向往被西方文学美化了浪漫了的自由,讨厌束缚。我厌恶传统守旧的家业,厌恶一身铜臭的商家,厌恶自视高洁的学者雅士,厌恶强盗溷战的国家惨况,就是因为这个原故,我无所意无所为的终日溷过着日子,直到那天,小雪如燃点花火般,在我的生命之中出现。
二十年前的那个乍暖还寒的十二月上旬,小雪人如其名,披着漫天飘雪嫁来北平。方家娶媳妇,成为了这一年附近的盛事,四处张灯结彩,好不热闹。
我从哥哥口中得知,小雪是沈阳的书香世代,接受现代的教育,清丽脱俗又不失闺秀风范。哥哥于当地经商时巧遇小雪,对她惊为天人,经过多年的苦苦追求,才将小雪感动,结为秦晋。
哥哥告诉我,他直至遇到小雪那一刻,才知道世间上,原来真有一见钟情这幺回事。
而我,直到他大喜那一天,才深深明白哥哥所说那番话的真正意思。
喜事异常轰动热闹,一大清早,喧闹的乐声、炮筒声与坊众喝采声自大街从远自近传来,家里各人上下无不跑到大门一睹新妇丰采。我从远处望去,只见媒婆背着身穿一袭桃红凤绣福绸裙褂,头戴掩面红绢金凋凤冠的新娘步入家门,也不以为意。而对于讨厌繁文缛节的我来说,家里人声鼎沸觥筹交错的场面实在烦透,我只好能跑则跑能避则避的躲过一旁。
拜堂之后就是停不了的酒宴应酬,一张张样的脸孔与一句句样的祝福话此起彼落。入夜,老父年事高且喝过头早已就寝,哥哥自是洞房花烛夜,大厅内唯一主人家的我当然忙着应酬抽不开身。好不容易,捱至宾客醉的醉散的散,原来己经时近天明。
将最后一个宾客送出大门,望望天际,原本暗黑的天边已然现出鱼肚白般的调子,我筋疲力尽长长的呼了一口闷气,只想步入内堂回房间呼呼大睡。正当经过垂花门回廊一条碎石子径回到房间之际,却看见一个陌生女子独个儿坐在花园中的亭台,呆呆望着天上纷飞的雪花出神。
眼前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,如瓜子般轮廓圆滑而凌厉的脸蛋,映衬着未梳妆的长长黑发笔直的垂在肩上,长而弯的睫毛令人油然生爱,和那两颗清水杏仁眼配对,缝上是重重帘幕,剪开是串串秋波。她侧向我的坐在石椅上,勾画出厚厚棉衣也掩藏不住的修长身段与丰满胸脯,在晨光包围之下发出微蓝的光晕,充满着出尘的美。
那是一种透彻而出尘的美,这种美极其微妙,她所散发出来的虚无而明媚的光充塞了整个空间,四周仿佛因为这种光而凝住,好像只要一被惊动就会立即破坏而不复存在似的,这是一种臣服一切的自然高贵气质,叫人产生某种不安定的情绪,令人透不过气。
呆呆站在一角出神,我手心出汗,不敢动弹,风吹着,时间像要中止。正在这个时候,眼前的她突然流下泪来,一开始只是静静地流着,不久就抽搐起来,然后变成无声的号哭。
突然其来的变故令我方寸大乱,微微退了一步,后面的盆景被我碰到发出声响,漫籁的寂静瞬间打破,眼前女子略带惊惶的看着我,不足一秒,她已然回复镇静,轻轻抹去脸上的泪痕。
“二叔早。”她说。
她,是我素未谋面的大嫂,我哥哥的新娘,小雪。
“原……原来是大嫂,这幺早就起床了?我还未睡呢!……哥哥呢?”我呆了一刻才懂答理。
“大概是陌生地方睡不习惯吧,你哥哥还在睡,二叔也累了,快回房间就寝吧!”语毕,她也没等我回话,就咱个儿回房间里去,留下一股甜美的余韵缓缓渗入四周。我一人在那里呆站着,睡意不知跑到哪去了,只剩下丝丝的迷惘,还有忐忑的神魂跌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