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春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,说道:“就是跟我娘出门的时候听了一耳朵,又找那附近的孩子老婶打听了一番,只是到底如何还得叔叔们去看。”
秦峰却笑道:“哎,我们都不如你,这蛛丝马迹的都能打听到这么多,我们几个平白做了好几天的工,也没从店家口中问出什么来,放心,这事儿叔叔肯定能办好。”
第四十七章定居
“峰叔,二叔,打听的怎么样了?”看见秦峰和秦小山满身酒气的回来,秦春沛也忍不住开口问道,一行人里头,最适合跟外人打交道的就是他们俩,秦峰心细稳重有城府,秦小山则是爽朗跟谁都能打成一团,相比起来,秦大山和孙明就太过于老实本分了。
秦峰接过婆娘递过来的帕子抹了一把脸,才带着几分笑意说道:“幸亏有阿沛打听到这人,这位老吏对附近的村庄都是了如指掌。”
最妙的是,这位老吏好接近啊,不需要多少银子,打几碗水酒,就着一碟子花生米就能打上交道,这要是去衙门里头找关系的话,不出点血是不可能的。
秦小山也是满身酒气,脸颊红彤彤的跟猴屁股似的,他是真的有几分醉意了,嚷嚷着说道:“可不是吗,咱们灌了那老头儿几壶酒,那老头儿就什么都往外说了。”
王氏瞧着他这样有些心疼,又是递帕子又是给端姜汤的,他们也没有条件做醒酒汤,只能用姜汤发发汗,起个心理作用。
秦峰这会儿已经缓过劲儿来,笑着说道:“那老吏将附近的村子都扒拉了一边,撇开民风不好的,都是外族人不乐意汉人入驻的,较为合适的村庄也就三四个。”
“大王村距离谷城内城比较近,村民也比较富裕,但因为离城比较近,那边的地价也不低。”这大王村走到内城就一刻钟的距离,可以说就住在城外头了。
“略远一些的地方有一个大青山,名字虽也叫青山,但跟咱们老家完全不同,那是尔玛族人的地盘,但并不抗拒汉人,听说那边的土地比较多,尔玛族不擅长种地,买地的话怕是会比周围的村庄都便宜。”
“还有一个叫临泉的地方,因为当地有一口甜泉,风景又特别好,在文人骚客那边颇有几分名声,据说是谷城境内文风最盛的地方了。”
“这地方倒是适合咱们阿沛。”秦峰笑着打趣了一句,“只是这地方土地少,价格必定不低,再有一个达官贵人来的多了,是非必定也多。”
“最后这村子叫蒙山村,就在蒙山的附近,村子距离蒙山不算远,但这些年也没听说过有野兽下山,应该还是比较安稳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