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欣喜若狂,认真从头看到尾,编程也不学了,缠着林骁飞磨剧情磨人设。林骁飞脾气好,由着他改来改去,直到改到了彼此都满意。
林骁飞问:“书名叫什么好呢?”
他想了几天,说:“《永夜闪耀处》怎么样?漫长黑夜里,有闪耀的光。”
林骁飞笑道:“好。”
“骁飞哥,那你什么时候开始写呢?”他兴奋地问。
“唔,现在还不行。”林骁飞说:“一来我手头的小说还没有写完,中途‘太监’就不好了。二来软科幻对我来说是新的领域,我还想多积累一下,咱们这个故事挺好的,我不想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就开写,这样会浪费掉一个好故事。”
他有些郁闷,“那你一定要写啊。”
“当然,这是我们一起想出的故事,书名是你取的,主角原型是你,我怎么可以光说不写?”林骁飞笑得很温和,“咱俩挺投缘的,虽然你年纪还小,但我总觉得,你是我的好友、知己。放心放心,等你将来成为大黑客了,说不定这篇小说就完成了。到时候咱们一定要庆祝一下。我啊,最大的心愿就是出版一本书,说不定这篇小说能完成我的心愿。”
可不管是他,还是林骁飞,都没有等到这一天。
第65章知己(30)
男人拉开抽屉,取出一个深棕色的硬皮笔记本,翻至中间,目光落在一张老照片上。
照片里有四个人,他、叔叔、婶婶、林骁飞。
这张照片是他与林骁飞唯一一张合照,那时候他一脸愁苦,个头还没有林骁飞高。
现在,他已经比记忆里的林骁飞高出不少了。
他记得照片拍摄时的情形----母亲从外地赶来,要接走他。他从未见过这个珠光宝气的女人,不愿意离开,女人的车上却下来了几名黑衣保镖。
叔叔说,她的确是你的母亲,她有抚养权。
换言之,他必须跟着女人走。
好在女人并非蛮不讲理,带他离开之前,允许他与叔叔婶婶拍张纪念照。
他执意叫来林骁飞,最后清理物品时,坚持带上林骁飞送他的二手电脑。
后视镜里,林骁飞的身影越来越小,但直到消失在转角,也一直看着他,笑着冲他挥手。
他在化工厂家属区生活的日子不算长,带走的除了电脑,就只有一张合照。可惜这张合照只有他自己有,洗印之后母亲并未寄到叔叔家。
之后,他被送去欧洲念书。母亲瞧不起父亲家的亲戚,不准他再与叔叔婶婶联系。他再也没有回到过落后的泽城,连叔叔工伤死亡都是很久之后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