镜子中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,头发滑顺亮泽,乌黑的泛着一层蓝色的光芒,一身如玉一样洁白光滑的皮肤,长长的雅气的娥眉,大大的眼睛安静地凝视着某处时,好像所有的春水在静静地流淌,但是一旦流光顾盼,却灵气逼人,带着一种令人不容置疑的尊贵。挺挺的鼻子,嘴唇是那种极浅的粉色,有点让人觉得冷淡,却也惹人怜惜。
唐娆知道这个人是自己,那五官并没有变,但是却又变了,就像是一模模糊的画,忽然被加重新勾勒了轮廓。
看了半天,直到觉得冷了,打了个哆嗦,唐娆才穿上准备在一边的浴衣吹干了头发,着那光滑如水的头发,想以后把头发留长吧,她前世最羡慕的就是那些长发飘飘的人了,真的像个公主一样引人注目。
看了看钟,发现已经十点多了。她想了想,决定先去把参赛作品寄了,再去学校一趟。
打开衣柜,只见那衣柜里全是那种又保守又土气的衣服,没有一丝青春的气息,给大婶穿都不会觉得突兀。唐娆叹息了一声,想自己那时候当然不是因为没审美眼光,只是因为妈妈的缘故。
林秋菊给人当情妇,在当时连女人离婚都要被说三道四的年代那是天大的丑闻,但是所有的丑陋都可以被金钱遮住,林秋菊和楚楚虽然一个是情妇一个是私生女,但是却都是有季盛扬当靠山的,市井小民一向不敢招惹权贵,不敢攻击她们母女,就将所有火力都集要到了唐娆身上,背着林秋菊骂她是小狐狸。吓得唐娆不敢穿好衣服也不敢打扮漂亮了,她不敢告诉林秋菊,告诉了也没用,因为林秋菊为人十分绵软,她自知自已做情妇理亏,即使自己被人骂了也是不回嘴的。
唐娆不想让妈妈难过,而且,不打扮就不用多花钱,也可以减轻妈妈的负担,她不想成为妈妈的累赘。所以她一直穿的十分朴素保守,再加上长相平凡,更加的不起眼了。
唐娆最终还是穿了校服,白色短袖衫,蓝色及膝裙,让留着童花头的唐娆怎么看怎么清纯可人。
为了不让别人觉得自己改变的太突然而感到奇怪,唐娆还是戴上了眼镜,但是已经不是近视眼了,觉得头晕晕的,只好找出了一副旧的眼镜,也是大黑框,只是更丑,但是唐娆戴上后还是觉得自己比以前好看,仔细一看才明白过来,原来是她的皮肤太过雪白,不是以前的那种苍白,而是带着玉一样的光泽。头发也不再是以前那种乱糟糟如同枯草一样,而是如同最上等的黑丝线一样,顺滑光亮,稍一动就轻舞飞扬,真的是非常引人目光。
原来人的皮肤和发质好了,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变得美丽许多。唐娆想空间的水真是神奇啊,以后要天天喝那里的水,还要用那里的水洗澡。毕竟女孩子没有不爱美的,尤其是一个从来就没有美丽过的女孩子,当她有机会变美丽后,那是再也不愿意再变难看了。
林秋菊早上八点多才起来,听说小女儿楚楚已经上学去了,大女儿唐娆还在房间里,正想着去叫她一起下来吃早餐,就听见楼梯上传来脚步声,抬头望去,忽然发觉大女儿今天有什么地方不一样,直到她走到自己面前来,才发觉哪里不对劲,以往这个大女儿走路都是微微弯腰的,而今天却是挺直着腰,步伐优雅的不比任何一个她见过的名门淑女差。
“要出门吗?”林秋菊见唐娆头上戴了一顶浅蓝色的荷叶帽,将整张脸几乎都遮住了,手上还拎着一个袋子,关心地问:“身上的伤还疼吗?如果疼就不要去上学了,到时我一定让你进英帝高中。”
唐娆静了一下,说:“看看我考的如何吧!妈妈,今天我想去学校办一下停课申请,很快就要考试了,学校已经没有新课可以教了,每天就是复习再复习,我不想去了,想在家复习。而且我的腿和手都受伤了,也需要好好休息,医生建议我在家休息两周。”
林秋菊想了一下,点点头,她知道这个大女儿成绩实在不怎么好,她也是不指望她靠真才实学升学,那么去不去学校也没关系了。
“你一个人去可以吗?要不要我陪你去一趟。”林秋菊看了一下时间,说:“我还有一个小时时间,我们抓紧一点还是没问题的。”
唐娆摇头:“不用了,我一个人就可以了,如果不行妈妈再去好了。而且,我去的路上要买一些东西,时间肯定不够。”
林秋菊一听就不坚持了,说:“吃一点早饭再走吧!”
“不了,我在路上吃一点就好了。妈妈再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