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事实吗?
他挠了挠后脑勺,坦诚相告:“老板交代的啊,他说你迟早都会是他的那个啥,所以就叫我提前习惯习惯。”说完,他又露出一脸狗腿的笑容。
她嘁了一声,默默腹诽了几句,随即又拍了一下他的肩膀,一本正经地交代:“以后别叫我老板娘了,就叫我柳荞,或者叫我小妹,别口口声声老板娘啊娘的,都把我叫老了,知道了吗?”
孙遥顿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,这是要撕了他的节奏吗?一边是老板,一边是老板未来的老婆,他都不能、不想、也不敢得罪啊!
他在心里默默垂泪,最后只能装作什么都没听见,走了。
回家的路上,她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:书店的名字怎么取?既不能太庸俗,也不能太高雅;既不能太普通,又不能太另类……所以,到底要叫什么啊?
她带着这个疑问回到家,正打算去咨询一下某人时,木子霖的电话就来了。
她接起:“子霖哥,怎么了?”
那头的声音干净爽朗:“要不要一起去跑步?”
她换了衣服来到楼下,便看到木子霖也是身穿一套简单而修身的运动服,正站在树下等她。不得不说,这样的他看起来倒比平时更加阳光清俊了。
他们上次一起跑步,是在去年临近春节的时候,时至今日,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了。故此,他这会儿突然叫上她去跑步,她难免觉得有些奇怪,但她终是没有问他为什么。
今天的天气并不太热,夕阳将落未落地挂在天边,毫不吝惜地向人间散落一片金色的余晖。
他们各自绕着公园跑了几圈。等她跑完来到距离公园入口不远的聚散亭时,木子霖已经坐在那儿了。他拿着两瓶水,看到她挂着汗珠走来,就很自然地把其中一瓶递给了她。
他们事先并未约定要在这个亭子里等对方,全然因为多年的默契,让他们早已心知对方的想法。
“公司现在怎么样了?”虽然已经离职个把月,但那个地方毕竟“收留”了自己两年,时不时地表示一下关心也是应该的吧。
木子霖浅浅一笑:“还好。公司最近打算推出一套服装系列,系列名暂定为‘喜欢’,只是这个口号刚喊出来没多久,大家便有些偃旗息鼓了。”
她不解:“为什么?”
“大概是觉得有些难度吧,毕竟要设计出一款真正让都市女性喜欢的服装并不简单。”他轻描淡写地答,又问,“你有什么想法?”
其实他也只是随意一问,并没有真的想要听她怎么说,可偏偏她却较真了,微偏着头,沉思。
见状,木子霖不免觉得好笑,但他却没打断她。虽然她以前只管算算账,对服装设计方面那是一窍不通,但是,让她想想也无妨。
沉吟半晌,她才把自己的想法徐徐道来。
“喜欢,只是一个笼统而模糊的概念,但是我们可以把它具体分类。‘喜欢’有很多种,既有平淡如清水的喜欢,也有浓烈如醇酒的喜欢;既有含蓄于内心的喜欢,也有表达在外界的喜欢;既有一见钟情的喜欢,也有日久生情的喜欢……反正有很多很多种。但是这些对‘喜欢’的分类,彼此之间并非排斥对立的关系,相反,我们可以把它们随意糅合在一起。
“试想,平淡的喜欢经不起太大的考验,而一见钟情的喜欢也可能抵不过时间的无情冲刷,至于含蓄的喜欢,也许有人可以接受,但绝对不适合我们这种做服饰的,尤其婵媛坊主打的还是时尚女装。我不敢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但我可以肯定的是,爱美之心,绝大部分女人是有的,而且有的女人对这个yù_wàng还非常的强烈。既然爱美,那肯定就会有想要向外界表露、炫耀的渴望,反正总不可能把自己的美丽藏着掖着,孤芳自赏,所以我们需要的,是‘表达于外界’的喜欢。
“除此之外,我们还要把‘浓烈如醇酒的喜欢’和‘日久生情的喜欢’融合进来,也就是说,我们做出来的衣服,不奢求能够让顾客一见钟情,但我们所希望的是,一旦他们把我们的衣服买下手,就会对它日久生情,越穿越喜欢。其实这是有难度的,所以最好一开始就能让他们对之一见钟情。可是,怎么样才能让一个女人对自己身上穿的衣服越来越喜欢呢?单纯的舒服?合适?有魅力?我觉得并不全是如此,最稳最有力的办法就是‘依赖感’,把舒服、魅力等等融为一体,让女人对它产生依赖感,想着只要穿上它,无论走到哪儿,出现于什么场合,都能让女人流露出自然又迷人的自信心,无需艳压群芳,不卑不亢就足矣。”
木子霖显然没有料到她会说出这么一番有见地的话来,除了觉得讶异之外,就是不住地点头,对她露出赞许之色。但是他也心存疑虑:“按照你的说法,女人对某件衣服越来越喜欢的话,是不是就越舍不得丢掉?如果真是那样,她们因为执着于某件衣服,而不来购买其他衣服,那我们的生意也就不好做了啊。”
闻言,柳荞冲他笑笑:“子霖哥,你若是这样想的话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的确,我们希望顾客能对我们的产品越来越喜欢,但衣服穿在身上,总会越穿越旧的,你觉得身穿破烂衣服符合爱美女人的追求吗?而且啊,只要是爱美、又有足够资本的女人,绝对不会介意自己的衣橱里挂满自己喜欢的衣服,所以咯,我们大可不必为这个问题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