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没找到。他很郁闷的坐下,心里倒有一丝庆幸:还好丢的是他自己去移动营业厅换的手机,不是高寒那款诺基亚n97。高寒去买了个苹果,非要把诺基亚拿给叶飞用,叶飞用了两天就还给他了。说是自己只会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,老年机就够了,没必要用这么多功能的,而且操作太复杂了他用不惯。高寒听了这话恨铁不成钢的去捏叶飞的脸,顺手薅一把他的头发,嫌他头发长了。叶飞每天在画室,身外事好像都忘了,头发长了垂下来几乎遮住眼睛,他居然也没意识到,末了由高寒押着他去理发。
“高寒、高寒。”列车疾驰在陌生的荒野上,窗外一片漆黑,灯也无一盏。人声如潮,叶飞在一片嘈杂中,慌不择路的无比想念高寒。他决定向旁边的乘客借手机给高寒打一个电话,还未来得及。叶薇的脸不合时宜的闯进他的脑海,他被迫的脸朝窗外,劲风疾刮,是否流泪连自己也未知。
心绪却渐渐冷静下来,他开始重新想念高寒。高寒是否要将自己介绍给他的朋友,是否要对众人承认叶飞是他的爱人,叶飞从不关心,但不关心不代表他不欢喜。其实他一直都知道自己和高寒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开始太过美好,高寒给予的快乐太过巨大,让他不由自主的放弃了思考。
叶飞很清楚他爱上的高寒是怎样一个人——永远在路上,体验着各种人生乐趣。即使现在高寒的心在他身上,但不代表永远在他身上。爱到不爱的时候,心自然就会离开。不愿意在一起了,就挥手再见,如果对方愿意,那还能继续当朋友。对于这点,叶飞一直坦然。
坦然到了极致,便会生出极致的悲哀,此时叶飞的心中猛然生出了一种深层次的绝望,那绝望自他少时便蛰伏于心,至此未改。他只能安静的坐着,让那股巨大的哀恸随着默然的时光悄然流逝。
清晨时分他出了火车站,换乘了大巴,大巴驶上了路,七拐八弯,山路连绵。绕过了一座又一座,过了中午,他下了车。又换乘了一辆破旧的汽车,下了汽车之后,他坐上了更小的面包车,这一次终于能够到达他家所在的之行镇。
之行是古名,镇是古镇。但由于交通不便和未施修缮,这里很多带着古旧韵味的房屋已成危房。除了少数的摄影师和画家喜欢来这里之外,不会有人来此旅行。
叶飞从小在这里长大,小时候他很喜欢这里。因为之行的古是真的古,沧桑是真的沧桑。后来他很少回来,年少时父母的相继去世,让他难过之余所有的牵挂都给了漂亮的傻妹妹。但他也极少回来见她。
不是不想,是不敢。叶薇七岁的时候发高烧,他眼见她挣扎,连呼吸都是滚烫的。可那会儿他也年幼,哭着找到大伯,最终大伯抱着叶薇去了医院,也迟了。
叶薇原本是个灵性活泼的小姑娘,脑子烧坏了之后,那份灵动好像被收走了,很神奇,回来的还是同样的眼睛眉毛嘴,还是同样漂亮的小姑娘,但完全不同了。看着她时常失去焦距的眼睛,叶飞总觉得妹妹的灵魂早就离开了。好在她仍然是美,胡乱披散着头发,甚至穿着的是改过的中年妇女的连衣裙。她俯下身捡散落一地的银杏叶,抬头来朝着叶飞笑,她举着手里金黄色的银杏叶子。这场景美的像画,浑然天成。
“哥哥,你看,蝴蝶。”她要兜圈子,身姿不稳,摔倒在漫天纷飞的银杏叶里。她摔疼了像孩子一样哭,嘴里含糊的说:“哥哥,蝴蝶,飞。”
叶飞抱她在怀里,无法告诉她,那不是蝴蝶。
那是叶薇十六岁的样子,就因为她漂亮,即使傻了,盯着不放的人仍然多。当然,不会都是健全的好小伙子。叶飞一直都知道,什么缺胳膊少腿儿的、瞎眼哑巴甚至四五十岁的老光棍儿,都打过叶薇的主意。
大伯一家早就不想帮忙养着这个傻姑娘,将她嫁出去的心一直都有。叶飞拼命打工挣钱,多的都寄到大伯家,只希望他们能对叶薇好一点。他很害怕妹妹落到那些人的手里,他一度将她带在身边。兄妹住在租金最便宜的类似烂尾楼的房子里,生活清苦一些也罢,但他要上学要打工,不可能一直将她带在身边。而叶薇的举动有如孩童,在他出门的时候,差一点从六楼的阳台掉下去。或者毫不自知的走出门,让他到处找寻不到。于是他明白,叶薇跟着他,也未必是幸福。
人们常常相信人定胜天的传奇,相信励志成功的故事,相信好人就有好报的格言。但天底下有太多无奈,从不因为善良、坚强、努力就能够扭转。叶飞无计可施,仍然将妹妹送回大伯家。大伯和大妈已经很不耐烦,真的将叶薇嫁给了一个姓曹的哑巴,还收了几万块的彩礼。别人说哑巴对她还不错,哑巴虽然不能说话但人老实也勤快。可叶飞不忍听也不忍见,总觉得是自己的过错。
第27章 贼娃子
深秋风冷,叶飞微微瑟缩了一下,黄昏的时候,他终于到了大伯的家。伸出手,又迟疑,最终还是敲响了贴着残红剥落的门神图样的房门。
大妈开的门,一看来人是叶飞,也不忙着放他进来,只拿眼上下打量他。
“你……回来了?”
叶飞不愿看她,将眼神移到别处,看到斜刺里直伸出来的树枝,是幼年时栽下的樱桃树,自己家里也有一棵。
他的声音有些颤抖。
“大妈,薇薇在哪里?”
“是谁来了?”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