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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大ip时代,原著小说与改编影视剧之间的差异常常会成为话题。平心而论,文字和影像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传播媒介,要想把文字内容完美地转化成图像,其难度不亚于创作本身。
当读者对改编作品感到不满时,常常会批评改编者“不熟悉原作”啦,或者“对原作没有爱”啦。但是,通读原著或者热爱原著并不意味着能够创作出优秀的改编作品。不同读者的阅读体验一定是不同的,不能彼此复制。
举个例子,如果小说里写“桌子上有一个苹果”,甲脑补的是红苹果,乙脑补的可能就是青苹果。就算把句子扩写成“桌子上有一个红苹果”,甲又会脑补圆润饱满的漂亮苹果,乙可能脑补被咬了一口的jìn_guǒ。不管作者如何详尽地描述细节,读者都能发挥自己的想象力。单一的文本与多元想象力所融合,形成独一世界的无限性。
影视艺术则不然。所谓“所看即所知”,如果你用镜头拍一只红苹果,那么呈现在观众眼前的就是一只红苹果。有观众会说,对,这就是我想象的苹果;自然也会有观众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