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忧点头道:“浪天无论是经济还是地理位子,都极其重要,乃兵家必争之地,比起我们洞汪城,不知道要强了多少倍,拿下它,对我们今天的发展,将有决定性影响。现在巴伦西亚已经说了,谁打下来,就是谁的,我没有理由说服自己不去动它。”
红叶提醒道:“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秦岭的问题,一但我们出兵浪天,很可能随时会面临两线作战。以我们的军力,财力都不可能应付得了。”
红叶说得不错,这秦岭的持续崩塌,使得天然屏障消失,洞汪城直接面对池河帝国,一直是胡忧心里最为担心,也是最为头痛的。如果胡忧出兵浪天,那么后方的洞汪城,将要接受一个非常严峻的考验。
胡忧说道:“这个问题,我已经反复的想过了。我觉得我们不能因为怕有可能发生战争,而放弃掉这么一个大好的机会。这样的机会,千载难逢。放弃了,我们不死鸟军团,将会永远困守在这大西北,永远不能进入真正的中原核心区域。有时候,付出一些代价,是可以接受的。”
胡忧的话,让红叶沉默了。虽然胡忧的话里说得并不太明白,但是红叶知道,胡忧的意思是必要的时候,放弃洞汪城。
有舍才有得。在战略上,红叶完认为同胡忧的做法。相比起洞汪城,浪天无论在哪一方面,都要全面超过洞汪城,如果不死鸟地军团能够拿到浪天,那么将会得到十倍,百倍的发展。到时候,不死鸟军团,将会成为一支任何人都不敢视轻的实力。
可是在感情上,红叶却不认同胡忧这样的决定。这一年多来,她每天为洞汪城的建设,是用尽了心思。红叶是眼看着洞汪城像一个孩子一样,从无到有,一点点的长大。这里面,凝聚了太多的心血,要她就这么放弃掉洞汪城,她真是非常的不舍。
这就是红叶和胡忧的分别了,胡忧正慢慢的走向一条枭雄之路。他的触觉越来越灵敏,使他能敏感的发现什么是对他最有利,最应该去做的。
说到这洞汪城,胡忧所花的心血,不会比任何人少。真要算起来,红叶都比不了他。他曾经三天三夜不合眼,只单单是为了让城防结构设计更合理,为了让洞汪城能更好更快的发展,他亲自千里押盐到华西城,与狂狼军团谈判。
可是为了能得到更好的发展,他却可以舍弃掉这份心血。这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到的。至少换成红叶,就无法做到。
胡忧看红叶不说话,自然知道她心里在想着什么。轻轻把这具动人的娇体,抱入怀中,安慰道:“我知道你舍不得洞汪城,说实在的,我也舍不得。我答应你,不到万不得已,我是不会放弃洞汪城的。它毕竟是我们的心血,见证不死鸟军团成长的地方。”
红叶静静的靠在胡忧的怀里,感受着胡忧那强而有力的心跳。她知道这身后的男人,正在一点点的长大,这洞汪城小小的池水,留不住胡忧的那颗雄心。
在心里思索了良久,红叶咬了咬牙,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,开口道:“胡忧,答应我一件事行吗?”
红叶从青州跟了胡忧之后,一直默默的付出,任劳任怨的为胡忧做任何的事,却从来没有要求过胡忧什么。这还是她第一次,说出这样的话。
胡忧紧了紧手臂,让红叶更真实的感受到他的存在,也让自己更真实的感受这怀中动人的躯体。
胡忧说道:“你说,只要是你希望的,我一定答应你。”
像红叶了解胡忧一样,胡忧也同样了解红叶。胡忧知道,红叶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女人,她是绝对不会提无礼要求的。
“我想我想留在洞汪城。”红叶有些不舍而又坚定的说道:“我是洞汪城的城守,我要留在这里,不和你去浪天了。”
胡忧猛的全身一整,心中先闪过的是愤怒。他愤怒红叶不理解他,在他最需要她支持的时候,却选择离开。可是瞬间,愤怒就变成了深深的感动。他知道,红叶要留在洞汪城,跟本不是为了什么城守。红叶对这些权势的东西,完全没有兴趣。
她之所以要留在洞汪城,实际上是一种牺牲,为他胡忧而牺牲。洞汪城是胡忧的根,不死鸟军团三十万军队,除了五万是青州带来的之外,剩下的二十五万,全都是在洞汪城招的兵。
这洞汪城里,有这些士兵的父母亲人。胡忧要想把不死鸟军团带到浪天去,就必须有一个能得到所有士兵和城民认可的,被视为与胡忧同样重要的人,留在这里。不然洞汪城的城民,会感觉到自己被抛弃了。他们一但生出这样的情绪,就会影响到军中的士兵,从而影响战力。
而在不死鸟军团之中,唯有红叶,才是能够得到军民同时认可的人。只有她能在胡忧离开洞汪城之后,成为定海神针式的人物,起到稳定军心和民心的作用。才能让士兵和城民相信,胡忧并没有抛弃洞汪城。
“红叶。”胡忧紧紧的抱住了怀里的佳人,似乎想要把她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一样。美人恩重,此生得此知己,还复何求啊
骄阳似火,洞汪城南区也同样热火朝天。南区是鲁游主管的范围,这里被胡忧划成军事禁区。无关人等,是不能随意出入这里的。
此时,不死鸟军团下属独立团正在更换装备。在与红叶谈话之后,胡忧对不死鸟军团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改组。将之前的不死鸟十个师团,全部重新打乱。
共成立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