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快撤。回城。”胡忧箭一出手,连看都不看,对朱大能大叫一声,转身就往回跑。再不跑,就不是出风头表现了,命都得丢在这里。
胡忧急停很突然,朱大能发现胡忧突然停下来,也跟着停下来的瞬间,胡忧的箭已经射出去了。朱大能是看着那支箭,射中陈常利的。
胡忧这一箭,选的地方非常毒——眼睛
胡忧对当初在黄龙道,没能一箭要了铁克拉的命,只取了他一只右眼的事,一直耿耿于怀,所以这一次,他要一血前耻。直接就锁定了那个地方。
罗铜猛然见远处金光一闪,就感觉着要出事,马上飞扑向陈常利。可是还是晚了一步,他人还在空中之时,那点金光就已经划过六百步的距离,插进了陈常利的眼里,箭头都从后脑钻出来。
“完了。”罗铜在心里哀号了一声,这种伤,连看都不用看,除了死,不会有第二种结果。
青风镇城头上,西门玉凤和近万红fen军团的士兵,亲眼目睹了这一幕,全都有些呆掉了。
“乖乖,太帅了。原来仗还有这么打的。”一个女兵眼睛都冒着金光的喃喃道。
“哗”城头上的士气,顿时被点燃了起来。也不知道是谁,叫了一声‘不死鸟”紧接着所有的人都同时跟着高声叫了起来。
“不死鸟,不死鸟”
连西门玉凤都忍不住跟着叫了几声。这真是太激动,太兴奋了,不发泄一下不行呀。
胡忧和朱大能往回跑的过程,非常的狼狈,几乎有些连滚带爬。可是城头上已经疯狂的士兵,脑子里记住的只有胡忧和朱大能挺进敌军的英勇,万军之中,一箭干掉敌军大将的英姿。那些不那么好看的东西,谁会记住,谁会觉得不好看。胡忧现在就算是摔一跤,他们都会觉得胡忧摔得很帅。
这一箭,终于让胡忧的名字,传出了暴风雪军团,用不了多久,就会传遍整个帝国,甚至会传遍整个天风大陆。
胡忧此时自己都不知道,他这处心积虑的这一箭,将来会为他带来多少好处。当然,他更不知道,同样拜这一箭所赐,他的人生,又会起多少波澜。
不知道的事很多,胡忧此时没有时间去想那些。林桂第十八集团团,一万于人,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统领死在自己的面前,全都疯狂了起来。拿着刀枪,就杀了上来。尤其是那百多人的先头部队,更是加快的速度,最前面的,离胡忧已经不过三二十步的距离了。
朱大能此时的感触最深,他落后胡忧几步,都不用回头,都能感觉到身后的危险。这个世界,可不只是胡忧一个人会射箭的,林桂人也同样会。朱大能都不知道多少次,擦着箭头躲过。
“马拉戈壁的,叫个屁呀,再不帮忙,老子这下就成死鸟了。”胡忧疯狂的挥舞着双手,示意城头上的士兵,用箭阻击紧咬在屁股后面的林桂追兵。
戏剧的是,城头上的士兵,看到胡忧挥手,又暴出了更疯狂的叫声。他们是把胡忧的呼救,看成致敬了。他们全都错误的认为,胡忧跟本不拿追兵当一回事。
要说关键时候,还得是西门玉凤反应快,要不人家怎么是元帅呢。她第一个发现胡忧的危险。事实上,如果不是热血上头,她一早就应该现了。
西门玉凤意识到情况紧急,急中生智,一把抢过鼓槌,一连三个单音,擂响战鼓。一时之间,鼓声隆隆,杀场震天,一场血战,又要上演了。
而这一战,正是后世史学家公认的,对天风大陆影响最为深远的十大历史性转折战之一,青风镇之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