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士信赶忙上前制止。
在房间里的大夫也铁青着脸,对着黑奴一顿训斥。说的是鲜卑语,罗士信也听不懂说些什么。
不过黑奴却老老实实的不再动了,转向罗士信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。
罗士信茫然的瞧着大夫。
大夫叫邱权,便是因为精通鲜卑语才被安排到这里的,翻译道:“他说他要保住自己的腿,将来好为将军卖命。”
罗士信先让邱权告诉他好好养伤的鲜卑语怎么说,然后亲自让黑奴好好养伤。
黑奴用力的点着头,虽然语言不通。但这个动作却是世界通用。
罗士信询问黑奴的伤势。
邱权愤愤不平的道:“那群蛮夷真不是东西,纵然是奴隶,也不至于如此对待。黑奴应水土不服有些发热体能下降,在这种情况下还让他去与猛虎搏斗,不是要他的命嘛。本来就有小病,现在有失血过多,身体素质下降。热病严重了起来,没有半个月是好不了了。也只有他这种跟牛一样的人才能做到这点,寻常人估计一个月都不止。”
罗士信了解了情况,也松了口气,只要没生命危险,一切都好说。他很好奇黑奴的来历也就拉着邱权与黑奴聊了起来。
这一聊,罗士信顿时察觉到了一片新的天地。
原来黑奴是来自于遥远的西方拜占庭帝国,拜占庭帝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从罗马分裂而出位于西方的一个大国。他们保留了古罗马的传统,以斗兽取乐。黑奴就是罗马角斗场里的奴隶,依靠搏杀狮子虎熊豹之类的猛兽取悦拜占庭贵族。
但是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崛起。拜占庭帝国多处国土被侵占,不得不启用骁勇无比的角斗场的奴隶出战。只是奴隶们恨透了拜占庭人哪愿意为他们卖命。合力逃了出去。
黑奴是小时候被拐到拜占庭的,也不知回家的路,只是知道自己的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,也就一直往东走,穿过了阿拉伯来到了西域。
在斗兽场里的艰苦生涯,磨练出了黑奴钢铁般的意志以及无比顽强的生存能力,竟然活了下来。一直走到吐谷浑附近,他跟着商队遇到了西域马贼。
商队的人几乎全死了,黑奴寡不敌众,天柱王这时率兵赶来黑吃黑变相的救了黑奴。
天柱王见黑奴骁勇强悍也就坑蒙拐骗的将他唬住了,留在了吐谷浑。
罗士信听极缘由,对着黑奴报以了可怜的目光,这家伙五岁就被拐到了拜占庭,然后接受训练日夜与野兽为伍,不思考不干什么,智商等于负数。因为记得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就往东走,因为简单的忽悠,因为天柱王每天能给他管饱饭就踏踏实实的给天柱王当奴隶……
实在……
罗士信都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形容了。
不过听到这里,罗士信也明白了为什么天柱王那么自信自己能胜黑奴了。
黑奴的武艺来至于跟野兽的搏杀,一招一式根本不会留有任何的余地,不是敌死就死我亡。他视天柱王做主人,自然不会对天柱王痛下杀手。
两人若要比试,黑奴的一身本领发挥不出来五成,败给天柱王的理所当然的。
“你在给我说说阿拉伯帝国怎么样?很强大嘛?”罗士信并非学历史的,对于中国的历史还有些了解,对于西方的一概不知。不过他记得唐朝在李隆基的时候貌似跟阿拉伯帝国打了一架,好像还输了,所有有些好奇。
黑奴想了想答道:“阿拉伯帝国很强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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