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还有这等好事?”
高登云也来了兴致,这个王子服他是知道的,虽然喜好流连烟花之地,常常留娇妻独守空房,但品味还是相当不错的,能让他惊为天人的女子,必然是绝色。
“你们猜,最后如何了?”王子服笑着咂摸一口酒,卖了个关子。
“休卖关子,快说,然后如何了?”高登云催促道。
王子服正要接着往下说,却听见梁岚突然开口。
“如果我猜的没错,那女子该说自己不是本地人,乃是从外地过来投奔亲戚的。不料到了地头却找不着人了,投奔无门,又冷又饿之下就晕倒在路边。”
王子服眼睛顿时睁大,满脸不可思议:“山伯怎么知道?”
梁岚见果然猜中,暗道一声“老套”,又道:“你是不是见她楚楚可怜,无亲无故,又无地可去,就收留她别院里暂住了。”
王子服一拍大腿,笑着道:“山伯是不是早就听人说起过,哈哈哈,正是,我见晚秋无依无靠,甚是可怜,就暂时收留了在我家别院暂住。”
“暂住?我还不知道你?”高登云手指王子服,满脸我不信的表情:“你小子那别院就是狗窝,肉包子进去,焉有不被吃的道理。”
王子服居然难得地老脸一红:“嘿嘿,乘风果然懂我,这个夜深人静的,我有点把持不住,就和她做了些颠鸾倒凤之事。”
果然如此。
梁岚听完王子服这段经历,顿时想起来这名字为何这么耳熟了。
王子服正是《聊斋志异》里画皮的男主角。
这段经历,除了时间地点之外,几乎和画皮分毫不差,思绪瞬间流转,梁岚想起昨天在书斋门口遇到的那个妖异美颜妇人,顿时恍然大悟。
那个少妇,就是王子服收留的晚秋吧,就连二者身上的臭鸡蛋气味都如出一辙。梁岚见过那妇人的侧颜,确实是美艳无比。
可是谁能想到,这美艳女子的皮囊下,实际上却是一只可怖的恶鬼呢。
只是眼下梁岚也不好说什么,他又能说什么呢?
毕竟这一切只是自己的猜测。
更何况,他和王子服,只是萍水之交。看他自得的神情,就算直言相告,人家未必会相信,还可能产生反面作用,只能敲敲边鼓——
“子服兄,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晚秋有什么不对之处?”
王子服一愣:“不对之处?没有什么不对之处呀,晚秋是我见过最好的女子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
梁岚摇摇头,笑得有些牵强。
这一顿酒喝得有点烦躁,大部分时间都是王子服在说,说得眉飞色舞,例如说晚秋多么温柔似水呀,如何贤良淑惠呀,还能做一手好菜云云。
最后,他甚至提及准备把晚秋娶进家门为妾。
高登云听了直言羡慕,约了改天一定看看到底如何美色,让王子服如此迷恋。
梁岚姑且听之,心不在焉。
按照采荷的说法,这晚秋竟然能扮作美颜女子,只怕已经到达化形的地步了,虽然不知道具体实力,但论境界,还要超过清水河中那只巨大的龙龟。
真撕破脸,正面相斗,梁岚还真没有把握可以胜过那妖物。
既然这王子服沉迷美色,不见面前危机,梁岚也犯不着为了一个泛泛之交去冒险。
……
“哎,红粉骷髅,总叫世人参不透,心也牵挂,身也牵挂,日日夜夜,如何放下……”
旁边桌上,袍服遮住全身的高大青年人,高声念出一句偈语,头上兜帽放开,露出一颗光秃秃的脑袋。
竟然是个年轻的小和尚?
梁岚有些诧异,齐国尊崇道教,龙虎山掌教更是被封为天师,享受无尽荣华。
独享尊崇的道家,对于其他流派自然无情打压,异域传来的佛教影响力大大不如原来的世界,因此和尚在市井中并不多见。虽然各地都有寺庙,但大都人丁稀少。
和尚面貌俊秀,倘若还俗,定然是个让无数少女**的祸害。此刻他面带讥讽神色,自嘲道:“也难怪,别说普通人,便是贫僧修心数年,依然难以放下。”
说着,他抓起面前的鸡腿,大口咀嚼,然后又自斟了一杯,大口饮了。
竟然是个不戒酒肉荤腥的和尚,真是有趣。
梁岚转过身,问道:“大师方才此言,可有深意?”
年轻和尚拿手背抹抹嘴,不好意思的笑了:“哪有什么深意,只不过小僧偶然听施主等人谈论几句,突然想起师父教诲,心有所感罢了。”
王子服也听到了年轻和尚的那句偈语,字句中似在嘲讽自己沉迷表象不知道事物的内在。顿时心里气恼,你们一个个都装神弄鬼,连晚秋一面都不曾见过,就言之凿凿的怀疑她别有用心,真是可笑!
刚才梁岚这么说,王子服已经有几分生气,只是碍于面子,不便发作,如今听到和尚这么说,当即出言反驳。
“吃酒吃肉不戒荤腥,你是哪里来的妖和尚,敢在这里胡言乱语,蛊惑民心!”
青年和尚闻言也不生气,伸出一根手指:“小僧性子自由,师父特地赐我法号不戒,许我酒肉女色,有灵隐寺度牒为证。所以第一,贫僧不是妖和尚。”
接着他伸出第二根手指:“师父常说面色晦暗,耳根发红,小僧看施主模样,分明就是妖物缠身而不自知,所以小僧并没有胡言乱语,惑乱人心,这是第二。”
最离经叛道也最是认真礼佛的不戒和尚,认真回答完,然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