↑↑↑他并不知道,若是在食物贫乏的情况下,很多大型食肉动物都会在很远外循着血腥味追来,那种情况下,他这条“老狗”压根就不可能保得住自己的食物。
幸好今年是个丰年,山脚下几个村子里都存上了足够过冬的粮食,几乎没有什么人选择冒险进入这片野狼出没的山林里打猎。而同样的,没有了人类的祸害,这里野鸡野兔不说满地都是,也实在是不少了。
庄向晨很快扑住一只小兔子,咬着脖颈把它给叼起来。这只兔子浑身上下的毛发都是雪白雪白的,要不是他本来就是循着脚印追过来,再加上变成狗后眼力直飚5.0,还真不一定能发现的了它。
这时,庄向晨嗅到了一股血腥味。
不是来源于他口中的兔子,而是他左前方很远的地方。他犹豫了一会儿,还是决定先把嘴里的吃完再去看看是怎么回事。
他也已经发现自己的失误了,这么远的情况下他都能闻到那边传来的气息,那别的食肉动物呢?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,这会儿恐怕已经有别的竞争对手发现他和他的兔子了。
生肉混合着毛皮的气味问起来实在是很恶心,但意外地吃起来不错。庄向晨两眼一闭,强迫自己把能吃的都吃了个干净,实在是吃不下去的内脏就只好这么扔在雪地上。
雪地上染着几朵红艳艳的花,还冒出丝丝热气。
“呜……”这热气很快就引来了不速之客,一条与庄向晨同色的大狗慢吞吞从树丛里钻了出来,脚边还跟着一条小崽子,也是灰白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