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娘子别跑》作者:文非梦
文案
某条小街的混混老大沈一一不小心栽到河里死翘翘了,醒来却发现自己重生附身到一个古代美少年身上。
重生是一件好事,重生附身到一个少年身上,年轻了好几岁,也不错;重生在古代,没有抽水马桶,没有洗衣机,没有电视……什么都没有,这就不大好了。不过,这他还能忍受。
令他忍受不了的是,他附身的这人竟长着一副自己向来极其鄙视、极其厌恶的娘们样!
正埋怨着,一个帅哥跑进来抱着他叫娘子,紧接着,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屁孩也跑了进来直冲他喊娘娘。
天啊,这到底是怎么的一回事,谁能告诉他呀……
穿越耽美,一攻一受,男男生子,主旨是轻松搞笑,不喜勿进
第一话:长恨犹未歇,遇西风,百折千劫
七月十三,晴,骄阳似火。
崎岖的山路上,一道挺拔的身影慢慢前行。没有任何可以遮挡阳光的树木,地面上的碎石不光硌脚,而且仿佛从煮开的滚水中拿出来一般,隔着鞋底都烫的要命!
除了那有条不紊、“踏踏”的脚步声,周围确实安静的惊人,也诡异的惊人,似乎就连夏天最鼓噪的蝉都乖乖的闭上嘴巴,热昏过去!
如果真是热的这么惊人的话,那么独自走在这条通往四大家族之西—“傲云”山庄必经之路的男人,显然不是脑子有毛病,就是忍耐力惊人!
高挑的身材密实的包裹在毫不透气的衣服里,还里三层、外三层的包了个严实!如果是夏天清爽的白,或者是天空悦目的蓝,都是可以容忍的范围,他却偏偏选择了死气沉沉的黑!
黑的如墨汁泼过的颜色,就算混在乌鸦群中都不会被发现的阴沉,着实让人从心里不舒服起来,而且这还不算,最最让人看不过眼,恨不得立刻从那男人身上扒下来,上前狠踩两脚的,就是那顶非常非常不合时宜的斗笠!!!
正文 第一章死了
昌盛街内,一长得鼠头鼠脑的男子正急匆匆地走着。拐了好几个弯,他最后停在了一栋颇旧的房子前。推开那扇掉漆掉得差不多的铁门,男子走了进去。
“老大,三八街的黑老大要向你挑战!”男子恭恭敬敬地说道。
房里的沙发上,坐着一对男女。
女人浓妆艳抹,穿着颇为暴露,丰满的胸脯正紧紧地贴在旁边的男人胸膛上。
男人长相平凡,约莫25岁,一双小眼睛正紧紧地盯着女人的胸脯。听到来人的话,他才依依不舍地把视线从女人的胸脯移了开来,放到了来人身上。
这男人是昌盛街小混混们的老大,大名沈一一。
“你说什么?”小眼睛危险地眯着,都快眯成一条线了。
“哦,不,不,是三八街的那个黑鬼竟然敢向老大您挑战,真是找死,小的这就去回绝他!”瑟缩着脑袋,那鼠头鼠脑之人随即拔腿开溜。
“站住!”
一声暴喝,鼠头鼠脑的男子硬生生地止住了脚步。
“你这样去拒绝他,岂不是告诉别人老子我沈一一怕了那黑鬼?那老子的脸面还往哪里摆?”
“那,那……老大是要接受那黑鬼的挑战?”鼠头鼠脑的男子小心翼翼地问道,恐防老大一个不高兴就叫他滚蛋。他可不怕老大打他,反正老大打自家兄弟一般都不会打太重;要是被赶出去了,他可再无地方可去啊!他本来就是街头的一乞丐,承蒙老大看得起,收了他做小弟,才有了今天的一顿饱饭吃。
“你这么问是什么意思?难道是怕老子斗不过那黑鬼?放屁!”倏地站起来,某人的一只大脚用力地踏上了一边的一张破旧的茶几上。茶几不堪重踏,一下子便散了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