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屋正门一处锈迹斑斑的支架上,挂着破破烂烂的招牌,上面写着“猪头酒吧”,不知是不是为了更形象的表现这间酒吧的名字,招牌上还画着一个被砍下来的猪头,血迹渗透了包裹着它的白布。
“果然是霍格莫德。”
宁安在心里想着,没想到居然会直接飞到猪头酒吧来,这里是霍格莫德最脏乱的酒吧,同时也是三教九流聚集之地。
更重要的是,这里的老板是阿布思?邓布利多的弟弟,阿不福思?邓布利多,他虽然和邓布利多有些矛盾,却一心一意帮助着自己的哥哥。
宁安翅膀一阵飞到了酒吧的招牌上,他正犹豫着要不要变回人身,进去喝一杯,就听见正门“吱呀”一声被推开了,同时伴随着一个男人油滑的声音:
“这天儿太冷了,阿不福思,你为什么就不能行行好,让我进去喝一杯?”
宁安低头看去,两个人推搡着从正门走了出来,说话的男子正是被推出来的人,他身材矮胖,裹着厚厚的长袍,脑袋上包着头巾,将脸捂得严严实实的,此时被推了个踉跄,险些没摔倒在地。
而将他从酒吧推出来的那人,个子又高又瘦,身材和邓布利多极为相似,穿着长靴和棉袄,长着一大堆长长的灰色头发和胡子。从刚才的话看来,这人正是阿不福思。
“弗莱奇,你早就被禁止进入这间酒吧了”阿不福思粗声粗气地说着:“好了,别废话了,快滚吧。”
叫做弗莱奇的男子慢慢取下了包在头上的头巾,露出了他那一头姜黄色的头发,宁安也看清了这人脸上那一双冲了血似的眼睛,让人看着总觉得不太可靠。
他扯下头巾,表情变得有些愤怒却无可奈何的模样,弗莱奇犹自愤愤不平地说:
“我大老远…从莱斯特郡赶过来,天冷得要命,只不过想喝一大杯黄油啤酒暖暖身子——我可是在为邓布利多办事!阿不福思!”
宁安本来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站在招牌上,可当听到弗莱奇说到邓布利多、莱斯特郡时,他猛然心中一个激灵,不由聚精会神地听了起来。
阿不福思似乎有些不耐烦,又推搡了弗莱奇两下,嘴里厌恶地说:“想喝酒你可以去罗斯默塔那里喝,三把扫帚欢迎每一位客人。”
弗莱奇低头掰了掰手指,语气软了下来,带着点恳求地说道:“嘿,阿不福思,我最近手头的钱都用光了——你知道,为邓布利多办事可不是容易的事情——罗斯默塔那儿的酒太贵了。”
“真不明白,凭你这样的人能给邓布利多帮什么忙。”阿不福思故意做出不屑的表情,好像铁了心要把弗莱奇挡在酒吧外面。
听阿不福思这么说,弗莱奇涨红了脸色,他贼眉鼠眼地瞅了瞅四周,见没有人,压低了声音,语气中带着些炫耀似地说:
“哼,我,我敢说这次我调查出的东西一定能帮邓布利多大忙——”
宁安侧过头,将自己的内耳对准两人,仔细倾听着。
弗莱奇一边说着,一边得意洋洋地把手伸入怀中,掏出一只小小的玻璃瓶,瓶子里流动着一些水银一样的液体。
“怎么样?这是莱斯特郡某个麻瓜的记忆——”弗莱奇哑着嗓子神秘地凑近阿不福思说道:“我敢肯定这能帮邓布利多大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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