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诉人拿出医院证明,“被告人顾振南在防卫过程中致原告人儿子林文肋骨断裂一根,头部颅骨骨折,严重脑震荡,已经造成重伤,公诉人认为正当防卫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。”
“被告人有意见吗?”
“有!”顾振南说道:“我当时就是踢了他一脚,他撞到墙上,我没有再踢第二脚。当时他用硫酸泼我媳妇,我为了我媳妇不受伤害,把他踢开,这是正当防卫!”
“你说谎,如果只是踢了一脚,怎么会造成这么严重的伤?”公诉人说道。
“那是因为我以前是个石油工人,我的力气本来就大,而且他正在伤害我媳妇,在情急之下控制不好力度也是有的。”顾振南说道,“难道看着他伤害我媳妇,我还蹑手蹑脚掂量一下力气才下手吗?”
底下的人都哄笑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