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诗云这才缓缓坐了下来。
她晃着手里的杯子,里面装着半杯红酒,随着她手的动作慢慢打着回旋。
“先做一下自我介绍吧!我在北清大学念中文系,平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念书。偶尔也会弹一弹钢琴,这次也是听说会过来,我才来的。”
她的声音娇滴滴、软绵绵的,像是放在开水里泡过一样。
“在聊天之前,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。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和庸俗的男人。所以不要跟我谈你的家世与背景。如果你是那样庸俗的男人,我觉得我们就没必要继续聊下去了。”
苏云帆觉得这个女人非常的有意思,他一边看着苏若琳那边的动静,一边和她聊了起来。
“是啊,我也觉得那样很庸俗。”
孟诗云缓缓点了点头,“没错。毕竟我父亲是通用电力的董事长,母亲又是北清大学的哲学教授。我外公家里……呵呵,我外公家里就不多说了。毕竟他们是官员,不方便提。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当中,我从小对于金钱和权势地位就已经厌倦了。”
“是吗,那可真是厉害。”
“我平时最喜欢喜欢读普利策·拜伦的书,他的诗集我觉得是中世纪欧美最好的作品。不过,克里莫森的诗也非常不错。他的恩格列卡讲述了中世纪欧洲大革命的故事,非常的有深度。你呢,平时都会读什么书?”
苏云帆想了想,自己可没有刻意对文学作品补过课。当然,如果想要把全世界所有文学名著记在脑子里,确实需要非常久的时间,至少也得两三天。
“我对文学的了解不深,看书的话更多的也都是工具书多一点。比如,音乐之类的……”
听到苏云帆说到一半,孟诗云掩着嘴“呵呵”笑了,脸上露出对他的轻蔑之色。
“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。如果连书都不读,那怎么能进步呢?说实话,从你的气质也能看得出来,你缺乏我们上流社会的内涵。”
苏云帆听着她对自己冷嘲热讽,竟然罕见的没有生气。反而是觉得……很好玩!
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千万富翁走在街上,然后一个乞丐对他炫耀自己要到了一个铜板。然后还嘲讽千万富翁,说他贫穷。
因此,苏云帆非但没有开口反驳,反而是脸上带着笑容看着她。
就像在看一个可爱的脑残人士。
孟诗云见到苏云帆笑呵呵的应承着自己,满意的点了点头。
“我对你的第一印象还不错,长得还算耐看。不过,你身上的衣服太差了!参与这种上流的酒会,至少也要有一身莱克利·樊登的衣服。皮鞋得是马克琼斯的。嗯……你的衣服是什么牌子的?”
她皱着眉头,一手托着红酒杯,一边打量着苏云帆。
苏云帆笑道:“没有牌子,都是手工缝制的。”
孟诗云淡淡一笑,“这也很有意趣不是吗?”
苏云帆摊了摊手,“没有办法,其实我本来也喜欢穿你说的那些牌子。毕竟,从意大利和德国订做一身衣服寄回来,还得等上半个月。”
孟诗云手中的酒杯一僵,有些不自然的拢了拢自己的头发,“啊,我也这么觉得。毕竟如果衣服坏了,还要送回去补,实在是麻烦。”
“衣服坏了就再做一件,干嘛要补啊?也就几百万……哦,对不起。我不该说这个的!”
苏云帆微微一笑,“说好了,我们不谈这些庸俗的东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