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这“警犬”的耳朵实在太没气势了,花崇顿时笑场,“太蠢了。”
“我们得想办法,帮它把耳朵立起来。立耳是成年德牧的标识,二娃这样……”柳至秦说着也笑了,“的确太蠢了。”
二娃好像听懂了两个人类在嘲笑自己蠢,用力昂了昂头,可惜耳朵不是靠昂头立起来的,它动作太大,一只耳朵“啪”一声拍到了眼睛上,模样看上去更可笑了。
花崇捧腹,甩着绳子说:“别给我丢人现眼了。”
走至市场门口,横七竖八堆着的木料已经被拉走一半。很快,何逸桃在这里存在过的痕迹就会被彻底清除掉。花崇扫了一眼,眼尾幅度极小地往下一垂。
柳至秦问:“现在回去吗?”
“不回去还能去哪?”花崇扯了扯绳子,“这里还有个拖油瓶呢。”
“我的意思是,先回去安顿二娃,还是先想吃猪蹄吗?”
“差点忘了。”花崇拉开后座车门,将二娃撵进去,坐在驾驶座上,“这样吧,你把二娃牵回去,我去菜市场买猪蹄。”
柳至秦扣好安全带,侧过脸,“我牵二娃回去?”
花崇一抛钥匙,“反正都在我家吃饭。你帮我看着它,别让它啃我的花就行。”
柳至秦拿着钥匙,“还是我去买猪蹄吧。”
“我去。”花崇坚持道:“你负责做,我负责买。”
柳至秦看向前方,没再坚持,“行。”
画景小区附近就有个菜市场,花崇下车,柳至秦换到驾驶座上,看着花崇消失在拥挤的人群里,直到被后面的车按喇叭催促,才想起这里不是停车的地方。
兜里放着花崇家的钥匙,开着的是花崇的车,后面还有花崇的狗……
柳至秦想,花崇的全部家当都在他这儿了。
可是自己还在怀疑花崇。
一边怀疑,一边深陷。
一边是无法放下的恨,一边是无法控制的爱。
当年的惊鸿一瞥让他惦记至今,但再惊艳的相逢,也敌不过朝朝暮暮的相处。
20岁的他为花崇着迷,花崇成了他视野里的一道光。但过去的岁月里,这道光与他始终隔着一扇透明的玻璃,他无法碰触。
窗外再温暖,他的周遭也是冷的。
而现在,光融进了他人生的每一处角落。
真实的花崇,远比他记忆里的动人。他能够清晰察觉到,与花崇相处的每一天,自己都在沦陷。
这种沦陷,甚至是不可逆的。
可他心爱的人,却可能与兄长的死有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