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了几天,叶可璇终于在一家文化公司找到了满意的工作。这个公司不大,成立也就一年多时间,一共十个人左右,主要从事企业的推广和网络宣传之类的。工资也不能和以前相提并论。但是叶可璇觉得这里的工作环境很适合自己,所以在由公司的老板亲自面试过以后,她就开始上班了。
这个公司老板叫王子周,一个二十八岁的年轻人。公司其他人普遍年龄都在二十五六岁,又都是本地人,所以这里工作环境很好,大家在一起也很有共同话题,在这里上了几天班,叶可璇和几个人也都熟了起来。大家对于这个头脑与外貌同样出色的年轻女孩也是大有好感,更有好几个男生对她表现出好感,对此,叶可璇都是装作一无所知。
工作上手以后,叶可璇在忙碌的工作中渐渐不再那么常想起宁辰。叶可璇主要做的就是类似于老板的助手的工作,王子周很照顾她,对于对这个行业一无所知的她总是不厌其烦的教她许多,所以在领到第一个月工资以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