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上高一的时候,因为季爸季妈工作的原因,季繁星搬了一次家。
搬家前几天,她开始收拾自己的书架,到了最后便看到了一本《圣经》。
季繁星抚摸着那已有了明显年代感的书,脑海里有些记忆就这样慢慢的清晰起来。
记忆中二叔经常抱着她,给她念着《圣经》里面的故事。
而二叔最常念的是——
季繁星翻看折痕最明显的那页,第一眼就看到了二叔最喜欢的那句话——
“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!我必带在肩上,又绑在头上为冠冕。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,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。”——圣经《约伯记》
如此骄傲自信,一如当初的二叔。
后来二叔去世了,奶奶收拾东西的时候把这本书给了她,妈妈便帮她收好。
现在,季繁星把这本书合上,嘴里还轻声念叨着这句话,她发现,自己也是很喜欢这句话啊。
原本季繁星对于自己未来的路还有些迷迷糊糊的,但现在突然之间就拨云见日一般,她对于自己未来的路已有了一个大概的想法。
并且,她愿意走下去。
大概就像《爆裂鼓手》中的那句话一样——面对诱惑,如果你伸手说要,那么要就是你的宿命